在Language School 裡面,

曾經認識過一個19歲的香港人,

很難相象,我會認識,而且和一個又吸煙又喝酒的青年逛街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
他很特別,

可能是因為這支煙槍身上出奇地只有很微弱的煙味,

雖然我討厭和吸煙的人逛街,

但他是例外,可能因為不會向我呼氣吧?

 

他和我有一點很相似,就是經常穿黑色衫。

 

意外地,此人亦不是玩世不恭的人;

他和我逛街,通常喜歡走書局看書,

或坐在公園,用隨身戴備的相機影下人生百態;

和他一起租房住的朋友說他是個機神,

但和他相識的那段時間,我沒有和他去過機鋪。

 

他在公園跟我說過,

喜歡抽煙,因為可以抽掉悲傷;

喜歡喝酒,因為可以忘掉過去。

你願意死前也繼續抽煙喝酒,

直到死後,也想在夜空呼出一口星雲。

 

有一天你跟我說,

一覺醒來,發現自己迷失於濃霧中,

有必要回到起點從新再來,否則沒有活的意義。

 

然後,次日你徹底消失了,

電話打不通,連他的朋友也不知道為甚麼他的東西全部都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
 

從此再沒有你的消息,恍惚一切虛幻無比,世間好像從沒有出現過這個人。